<%@LANGUAGE="VBSCRIPT" CODEPAGE="65001"%> 外商投资道路运输经营权审批业务程序__西安市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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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商投资道路运输经营权审批业务程序
来自: 时间:07-07-26 12:55:02

1、组建中外合资、合作道路运输企业,应当向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1)项目建议书;

 

     (2)可行性研究报告;

 

     (3)合资、合作各方签定的意向书;

 

     (4)外商的固定国籍和合法身份证明;

 

     (5)外商的公司注册证书和有效商业登记证;

 

     (6)外商所在国或地区的资信证明(包括合法手段取得的银行贷款),其证明资产必须大于该项目的投资总额,同时与多家企 业合营时,其证明资产必须大于该项目的投资总额,同时与多家企业合营时,其证明资产必须大于各项目的投资总额。

 

2、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 10 日内进行初审,具备法定条件的,在初审时限内答复申请人,退回所有申请材料。

 

3、省运输管理机构自收到申报材料之日起 10 日内进行审核,作出审核决定,符合条件的,拟文上报交通部审批;对不具备法定条件的,在审核时限内书面通知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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