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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劳动就业方针、政策,负责全处待业青年劳动就业的组织、管理、教育、推荐、安置等工作。
二、建立健全待业人员的人事档案、做好登记、统计工作,随时掌握待业人员的发展变化情况。
三、负责待业人员就业前培训、教育工作,提高待业人员的就业能力,使之具有一技之长,或多项专长,为就业作好必要的准备工作。
四、广集信息,向用人单位推荐待业人员就业,向待业人员介绍就业信息。并负责待业人员的招工、顶替、升学等具体工作,向待业人员推荐临时工作。
五、根据合法、自愿的原则,组织待业人员、建立一定组织,依法进行经营活动。鼓励待业人员自谋职业,并提供必要帮助与指导。
六、广开门路,发展多种经营,扩大就业面。根据社会需求和本市运管系统的需要,开办经济实体,提高就业质量。.
七、搞好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加强对下属企业经营指导管理,作好公司和下.属企业的财务管理,物资管理,车辆管理,人员管理。在保障就业的前提下,为公司和运管处创收。
八、做好公司的行政管理工作和日常考评工作,及时上报有关报表,做好年度结算工作。
九、完成处领导和有关部门交给的其它临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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