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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宣传和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法规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和决议,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
二、加强思想政治工作,负责组织全体党员职工,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努力提高干部职工的政治、业务素质。
三、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按照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考察和培训干部,讨论决定干部的任免奖惩。
四、负责党的组织、宣传、纪检、统战、妇联等工作,领导基层支部的工作。
五、搞好党风、党纪与廉政建设教育,不断加强党员队伍的思想、组织和作风建设,严格党的组织生活,监督党员义务的履行,保障党员权利不受侵犯,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六、密切联系群众,深入调查研究,了解群众的批评意见,总结经验,团结、组织党内外的干部和群众,完成本单位各项工作。
七、按照社会主义精神文明重在建设的要求,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负责本处及市运管系统双文明建设。
八、抓好党组织建设,吸收先进分子,发展新党员,收缴党费,对党员进行监督和鉴定,表彰党员的模范事迹,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
九、定期召开党务会议和开展党员评议活动,检查党总支会议的决定、决议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决定的贯彻执行情况,总结党总支工作,并向党员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汇报工作。
十、加强对工会和共青团工作的领导、支持其按有关规定独立开展工作。
十一、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民主讨论行业管理,处理工作中重大间题。
十二、完成上级党组织交办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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