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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交通运输管理处承诺服务制度
一、高而有度,严而有据,有诺必践,违诺必罚,真诚实意为广大经营业户提供优质、高效、快捷的服务。
二、业务大厅和对外窗口实行挂牌上岗,文明服务,坚持原则,依法办事,符合规定,一次办成。
三、道路运输经营业户递交有关申请手续,省境内审批时间不超过
20
个工作日,跨省经营不超过
30
个工作日。
四、实行办事首问负责制。凡来我处办事的群众,首问接待人要妥善处理,有始有终,不得推诿;不属自已权限的事,要认真负责地引见给相关部门。
五、道路运输执法人员,执行公务时必须统一着装,出示证件,文明执法,礼貌纠违。
六、为方便经营业户,对外公布办公咨询电话,号码为
8224775
(办公室),
8243952
(值班室)。
七、投诉和监督,如运管工作违反上述承诺或在承诺时限内不能完成所办事项,可通过以下途径进行投诉:
1
、运管处设有投诉举报箱。对经营者经营行为的投诉,设在市场管理科,电话
8236954
;对运管人员执法中违纪违规的投诉设在政治处,电话
8210943
。
2
、对举报和投诉十五日答复或做出处理决定。
八、违诺责任:若运管工作人员发生违诺,一经查实作出以下处理。
1、
由违诺者向经营业户公开赔礼道歉;
2、
按处有关规定扣发违诺人员及部门领导奖金;
3、
情节严重造成一定的经营社会影响和经济损失,对责任
人予以通报批评,直至行政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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