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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12.17 09:19:01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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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交通运输管理处简介
转自: 时间:07-05-10 09:31:07

    西安市交通运输管理处是西安市交通局直属的职能管理机构,设客运、货运、搬运装卸、快捷货运、汽车租赁、运输服务、市场管理、海事管理、综合管理、财务管理、政治处、办公室、物业公司及城东、城西、城南、城北4个直属管理站,全面负责西安市道路运输管理工作。
    道路运输运政业务包括道路旅客运输、城市客运、货物运输、搬运装卸、运输服务。
西安市交通运输管理处的基本职能是:
    一、协助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搞好运输市场发展规划。依据现行政策,通过市场调查,提出道路运输发展规划草案,供政府主管部门研究决策,并在主管部门决定后组织实施。
    二、协助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搞好法制法规建设。依据国家现行交通法规,结合本市道路运输发展实际,提出道路运输管理的条例、办法、规章、规定、制度、标准,供政府主管部门研究制订,并在主管部门颁布后组织实施。
加强运政执法队伍建设,培训运政执法人员,监督运政执法行为,规范运政执法程序和执法文书,对全市运政执法队伍的建设和行风进行检查。
    三、负责运输行业的经营、生产和主要技术、经济指标的调查与统计,研究预测西安市辖区道路运输市场发展趋势。及时向上级报告道路运输业运行动态,提出道路运输业结构调整方案、整顿措施、管理意见和建议。在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指导下对道路运输市场实行宏观调控,积极引导、培育和发展道路运输市场。
    四、依据交通部《道路运政管理工作规范》和《陕西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及道路运输各业开业技术经济条件规定,按照实行城乡一体化管理,运力结构和线路统一布局的原则,审批道路旅客运输、城市客运、货物运输、搬运装卸、运输服务业的开业、歇业、停业;核发《经营许可证》、《道路运输证》和《营业性道路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证书》;安排跨省市和市境内客货运输营运线路;调整和优化运力结构和站点布局,对客货运输站场实行“定线路、定班次、定站点”和“车进站、人归点、货入市”等规范化管理,依法做好道路运输市场管理工作。
     对运输企业设立、新建客货运输站场、开辟新的旅客运输线路、城市客运线路、一次性新增十辆以上营运客车、危险品运输以及与外资、外省市企业的联合联营等重要事项,由运管处提出意见,报政府交通主管部门领导审批。
     五、监督检查道路旅客运输、货物运输、搬运装卸、运输服务业市场的经营行为和价格,依分管权限提出调整意见;按照交通部和省市有关法规,管好道路运输市场;负责道路运政稽查工作,依法维护和清理整顿道路运输市场秩序,对道路运输违章违规行为进行处罚。
     六、监督检查道路旅客运输、货物运输、搬运装卸、运输服务业的服务质量,对经营者进行分类管理与指导,帮助经营者改善经营管理,改进经营作风,增强业务素质,提高服务质量。
     七、负责道路旅客运输、货物运输、搬运装卸、运输服务业的年度检审验和技术管理工作,定期组织营运车辆进行技术检测和强制维修,加强对二保定点单位维修质量的监督,建立健全车辆技术档案。
     八、依据交通部《道路旅客运输企业经营资质管理规定》和《道路货物运输企业经营资质管理规定》,组织客货运输企业经营资质评定工作。实行企业分级、线路分等、经营分工,优化资源配置,调整运力结构,引导道路运输的规模化经营和规范化服务。积极扶持发展运输企业,组建大中型专业运输集团,增强西安道路运输业的实力和辐射能力。
     九、组织协调重点物资、大宗货物的运输工作,配合有关部门管好全市铁路货站和专用线的物资联运和集散调配工作,做好战备、救灾、抢险等运输组织工作。
     十、建立健全信息服务中心和运输信息服务网络,推动发展跨行业跨地区横向经济联合,沟通生产与物资部门协作,推行合同运输。为经营者提供政策帮助、产业引导、业务培训、货运代理、运输配载、仓储理货、信息咨询、站场管理、经济纠纷仲裁、生产指导、车辆维修、跨行业经营等全方位服务。
     十一、依据交通部《汽车租赁业管理暂行规定》、西安市人民政府《西安市汽车租赁业管理暂行办法》、西安市交通局《西安市汽车租赁业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及西安市人民政府《西安市小型零担货物快捷车运输管理办法》,对全市汽车租赁业和快捷货运实行专项管理。
     十二、发放、管理道路运输统一单证、票据,负责道路运输管理费的征收与管理;负责摩托车、机动三轮车、拖拉机养路费等其它有关税费的代征工作。
     十三、与西安市地方海事局合署。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路运输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和海上设施检验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登记条例》,负责和组织实施国家水上安全监督管理;负责辖区船舶管理,防止船舶污染,维护水上交通秩序;对船舶和水上设施进行登记、检验;进行船员适任资格管理;负责航行安全保障及行业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技术规范标准等;负责受理与查处水路运输信访举报案件、监督检查水上运输市场秩序;受理水上交通运输事故报告,对事故原因进行责任认定和处理;制定辖区水域突发事件处置方案,组织水上事故搜救行动;负责辖区水域交通管制区的划定,水域安全警示标志设置的规划与实施;受理重核水路运输企业及企业新增运力的申请、审核;负责辖区水运重大行政处罚案件的复议;负责水上运输证件、票据印制和发放管理。
     十四、加强对区县道路运输和水运的统筹规划、指导检查和协调管理。建议逐步对区县交通运输和海事管理机构实行垂直领导。鉴于目前城三区交通局及运管站职责不明,易引发“三乱”等诸多问题,建议在体制改革中首先对城三区运政机构实行统属直管。
     十五、协助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加强运政队伍建设和行业文明建设,协助做好文明单位创建、职业道德教育、法律法规和政策宣贯、先进单位和先进典型的宣传、评比、表彰工作。
     十六、完成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委托和交办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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