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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7月28日 1:38:32 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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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交通运输管理处就 “三天小长假”旅客运输做出具体安排
转自: 时间:08-04-28 16:20:22

    随着国家新的假日制度的实施,“三天小长假”增加,原“五一”七天长假也改为三天。结合“三天小长假”时间缩短,出行集中,中短途旅客增多的特点,为最大限度地满足广大市民度假出行需求,西安市交通运输管理处近日就“三天小长假”旅客运输做出具体安排,强调做好三个方面的工作。
    一、强化行业监管,确保运输安全。
安全是道路运输的重中之重,西安市交通运输管理处要求各运输单位充分认识到“三天小长假”安全工作的重要性,从安全教育、安全检查、安全制度、安全措施、安全管理等各个方面进行周密安排,狠抓落实,杜绝各类旅客运输安全事故的发生。
     假日前,各道路运输企业、城市公交企业要对参营车辆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对没有经过年度车辆技术检测、未进行有效强保和安全有隐患的客运车辆,坚决停运整修。旅游车辆在出车前必须坚持安全例检和行车路单制度,由企业与旅行社签订车辆租用合同。全市所有营运车辆在运输安全方面必须严格做到“四个不准”:不准酒后开车,不准开带病车,不准疲劳驾驶和超速行驶,不准违规操作;严禁“三超一混”:严禁超员、超载、超高、客货混装。
    汽车客运站要严格落实“三不进站、五不出站”规定,坚持旅客进站“三品”检查制度、“五证一牌二单”报班制度和出站安全检查登记制度。切实加强易燃、易爆、危险品的检查,坚决杜绝“三品”进站上车。对站内公用消防设施和随车灭火器失效的要及时更换,缺件的要立即配齐,确保旅客运输安全。
    各级海事部门要加强对全市各水域旅游景点及有船只的游乐场所的安全检查,对船只驾驶员要加强安全操作和安全意识教育,启动安全救助机制,加强安全宣传,确保游客穿救生衣上船。对有隐患的船只要及时检修或停运,严禁“三无”和带病船只运行,确保水上安全。
    运管部门加强运输市场监管,维护假日客运秩序,严厉打击无证经营、超范围、类别经营、不按核定站场停放和超员、超载、甩客、倒客、宰客、私抬运价等违法违规行为,确保旅客的合法权益。
    二、加强组织管理,合理调配运力。
    各运输企业、汽车客运站场结合“三天小长假”旅客运输工作的特点,制定应急方案,做好运力储备和加班班次安排工作。采取三项措施:一是各汽车客运站场与进站参营公司签订应急承运合同,根据客流的变化,及时调整班次;二是抽调长途线路车辆支援短途线路车辆;三是在运力仍然不足的情况下,启动应急预案,调动储备运力参加假日旅客运输,确保旅客及时疏散。
    城市公交假日将增加车辆运力,加大运行密度,延长晚班收车时间,增开到各大公园及市内景点的公交车,增加通往兵马俑、华清池、华山、法门寺等旅游专线和长安区野生动物园等景区的公交车辆,满足节日期间人民群众出行需要。
    三、坚持以人为本,提高服务质量。
    各运输企业、汽车客运站场开展“规范经营行为,提高服务质量”竞赛和“绿色奥运、导乘服务”活动,努力为旅客提供文明、周到、舒适的运输服务,使旅客走的及时、走的满意。节日期间,各汽车客运站场采取增开售票窗口等形式,最大限度地方便广大旅客购票;对旅客因换乘等原因需要在客运站滞留的,开放候车室并提供必要的服务。城市公交实行公交车辆趟次卫生制,确保车辆整洁,热情服务、礼貌待客、安全驾驶、规范行车,努力提高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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