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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出租汽车经营企业: 为了进一步配合我市创建文明城市和四城联创工作的深入开展,迎接国家对我市创建文明城市的测评考察,确保出租汽车行业创建文明城市工作达标,落实出租汽车座套的使用和管理制度,做好座套一天一换洗工作,为广大乘客提供干净、整洁、舒适的乘车环境,树立行业新形象,结合行业的实际情况,现将2008年秋季更换出租汽车座套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06年12月31日前使用的出租汽车主座套和半靠背式座套(包括前座头套),鉴于使用时间较长,洗涤次数较多,座套颜色和字体脱落不清、出现破损或污渍、难以清洗干净等原因,已不宜继续使用,必须统一更换新的主座套和半靠背式座套。 二、2007年1月1日以后购置使用的主座套和半靠背式座套(包括前座头套),若破损、不符合行业要求或污渍无法清洗干净的也必须更换。 三、鉴于目前正是我市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坚持不懈,坚定信心,迎接测评的关键时刻,今年9月1日前制式座套必须统一更换完毕。鉴于目前有些凉席座套较脏和破损,给文明城市测评带来影响,因此,可以提前更换制式座套。 四、各经营企业接此文件后,要迅速行动起来,严格按照《西安市出租汽车车容车貌标准》(市出字[2005]49号)文件的具体要求,对本企业车辆座套情况逐一进行自查、摸底统计,及时与厂家联系,由经营企业统一购置。其布料的厚度、规格、尺寸、颜色及字体必须符合行业统一标准,确保按规定时间统一更换、启用。 五、对不符合行业规定,需要更换座套的车辆,要做好经营者的宣传教育工作,讲清创建文明城市和四城联创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同时,要求出租汽车驾驶员必须坚持座套每日必换、每换必洗,保持座套干净、整洁。 六、各经营企业要高度重视座套更换工作,既要严格坚持行业标准,又要在具体操作中灵活把握。对于确有使用价值并且符合行业规范要求的主、副座套,应允许其继续使用。 七、行业管理部门将从9月1日起,对出租汽车统一座套的使用情况,重点进行市场检查,对不符合行业统一要求的,将严格按《西安市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的规定予以高限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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