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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行道树采伐审批程序
一、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砍伐公路行道树。确需砍伐的,砍伐者必须及时向所在地公路管理机构路政部门提出申请。
二、申请书必须写明砍伐原因、砍伐的树种、株数、胸径尺寸及公路的位置。
三、路政部门应在接到申请后7个工作日内进行现场勘察。勘察后认为确需采伐的,应按管理权限逐级批办理采伐许可证,并就采伐安全、育林费用及及时补种事宜与相关单位或个人签订协议,并监督执行。
四、对擅自采伐或者超越采伐许可证范围进行采伐的单位和个人,按滥砍滥伐公路行道树进行处罚,并可同时报请林业部门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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