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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7月28日 1:38:32 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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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跨)越公路或架埋管线审批程序
转自: 时间:07-10-29 16:18:24

穿(跨)越公路或架埋管线审批程序

一、穿(跨)越公路或架埋管线,应当事先向公路管理机构路政部门提交申请书和设计图。
二、申请书内容包括以下内容:
1、主要理由
2、地点(公路名称、桩号及与公路边坡外缘或者公路里程桩的距离);
3、安全保障措施;
4、施工期限;
5、修复、改建公路的措施或者补偿数额。
三、路政部门应自接到申请之日起,属于本部门管辖权限的,15日内做出决定。应当报请上级主管部门决定的,7个工作日内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对申请做出批准或者同意决定的,签发相应的许可证。做出不批准或者不同意的决定,应当书面告知并说明理由。
四、许可实施穿(跨)越公路或架埋管线行为的,路政部门应加强监督检查。
五、未经许可擅自实施或者超过许可权限实施穿(跨)越公路或架埋管线行为的,路政部门将吊销许可证,依法给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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