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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路工程设计文件审查:
1、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图设计;
2、设计变更。
二、公路工程设计文件审查的条件:
1、建设规模、技术标准和有关要求符合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
2、符合国家标准、规范和定额等要求;
3、符合安全、环保、节约土地等要求。
三、申请审查单位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
1、公路建设项目工可批复文件。
2、全套设计文件。
三、申请受理单位
1、二级及二级以上公路、独立大、中桥梁、总投资1000万元及以上的县乡公路新、改建项目、西安公路管理局直接承担的农村公路建设项目,由市交通局审批或报省公路局审批;
2、其他县乡公路新、改建项目和总投资在100万元及以上的村公路建设项目由市交通局委托西安公路管理局审批;
3、村公路建设项目由区县交通局审批,报西安公路管理局核备
四、申请书受理期限:无期限限制。
五、申请书递交方式:办公现场递交。
六、公路工程设计文件审查的程序:
1、接到申请后,进行政策性审查,通过后委托咨询机构咨询;
2、咨询机构进行技术性审查;
3、办理批复文件。
七、公路工程设计文件审查的时限;20个工作日(专家审核时间除外)
八、收费依据及标准:本项目不收费
九、申请审查单位及公众对审批结果的意见反映方式:信函、电话、其他。
十、监督部门及投诉渠道
审批机关及其上级机关的监察机构与法制机构。
西安市交通局监察室:029-882714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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