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NGUAGE="VBSCRIPT" CODEPAGE="65001"%> 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申请许可事项办事指南__西安市交通运输局
加入收藏 设为首页 联系我们
2009-12-25 星期五 18:44:08
当前位置: 首页 >> 行业之窗 >> 质量监督站 >> 质监站办事指南 >> 正文
办事指南
  交通局机关
  公交
  出租汽车管理处
  公路局
  运管处
  维修处
  海事局
  工程处
  设计院
  质监站
  交校
热点信息
· 西安市客运站场进站车辆备案
· 西安市旅游汽车客运长期合同
· 西安市旅游汽车客运趟次合同
· 交通节能减排经验示范材料之
· 交通节能减排经验示范材料之
· 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申请表
· 西安市出租汽车收费公示表
· 西安市出租汽车运价表
· 道路货物运输站经营申请表
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申请许可事项办事指南
来自: 时间:09-07-15 18:54:18

一、事项名称: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申请许可
二、办理依据:
  1、《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000)第279号
  2、《公路工程质量监督规定》交通部令2005年第4号
  3、《公路工程质量管理办法》交通部交公路发(1999)90号
三、办理条件:
1、许可申请人应为西安市行政区域内下列公路工程项目建设单位:
(1)国、省道路网新改建项目、大中修工程
(2)县道(战备路)、国债工程
(3)乡村公路中的二级公路或含有独立大中桥(隧)的乡道、村道公路项目
2、申报条件:
    建设单位应在完成项目立项审批、施工图设计、监理及施工单位招标等开工前各项准备工作后,并在办理施工许可证前三十日进行申报。
四、申报材料:
   1、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申请书。包括公路工程项目名称及地点、建设单位、联系方式、提出工程质量监督的申请等;
   2、公路工程项目审批文件;
   3、公路工程项目设计﹑施工﹑监理等合同文件;
   4、公路工程项目从业单位的资质证明材料;
   5、公路工程项目施工图纸;
   6、建设、监理、施工单位的质量工作、质量责任制度、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等安全保证措施;
   7、交通主管部门要求的其它相关资料。
五、办理程序:
   1、对符合办理条件及申报材料要求的公路工程项目,质监部门应在办理时限内作出许可决定,并将《公路工程质量监督通知书》送达许可申请人;
   2、对不符合办理条件的项目,书面通知许可申请人不予受理质量监督申请并告知原因;
   3、对符合办理条件但申报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公路工程项目,书面通知许可申请人审查不予通过并告知原因,要求申请人根据审查意见对申报材料进行完善,至符合要求后重新申报。
六、联系方式:
受理部门:西安交通基本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地    址:西安市含光南路218号9层
联系电话:029-88211938
邮    编:710065
收费依据:不收费
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
表格下载:见表格下载


上一篇:
下一篇:
地址:西安市含光南路218号交通信息大厦 西安交通客服热线:96716
建议使用1024×768分辨率 、IE 6.0 以上浏览器浏览
陕ICP备0902509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