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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质监站下发《关于加强全市公路工程工地临时试验室管理的通知》
为了加强全市公路工程工地临时试验室的管理,规范公路工程试验检测行为,根据《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管理办法》( 交通部令2005年12号 )、《公路工程质量管理办法》( 交公路发[1999]90号 )、《农村公路建设质量管理办法》(试行)(交质监发[2004]370号)和有关规定,结合全市公路建设实际情况, 西安市质监站对西安公路管理局、西安市公路工程管理处、各(区)县交通局等相关建设单位下发了《关于加强全市公路工程工地临时试验室管理的通知》,针对西安市行政区域内国省道干线新建、改建及农村公路建设项目监理、施工单位的工地临时试验室提出了明确要求,以促进公路工程整体质量水平的提高。同时修订了《西安市公路工程工地临时试验室申请书》格式,要求各参建单位组建工地临时试验室时按照新格式上报申请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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