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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出租汽车管理处关于开展巩固创卫成果百日整治行动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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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出租汽车经营企业: 根据市交通局创建国家卫生城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市交创卫办发[2008]7号《西安市交通局创卫办关于印发巩固创卫成果百日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市出租汽车行业创卫工作实际情况,为进一步巩固创卫成果,不断提升城市管理水平,维护西安良好外部形象,西安市出租汽车管理处决定从6月18日起在全市出租汽车行业开展巩固创卫成果百日整治行动,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百日整治行动的时间 2008年6月18日—9月30日 二、百日整治行动的目标 通过开展巩固创卫成果百日整治行动,进一步解决车容车貌整洁、服务标准规范、安全行车等存在的“顽疾”,深入解决办公场所的垃圾清运不及时等问题。在全民整治的基础上,进行全方位的巩固提升,建立完善高效的监督、许可和考核的管理运行机制,完善相关长效管理制度,促使行业管理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确保全市出租汽车始终处于干净、整洁、有序的状态。 三、百日整治行动的实施步骤 为突出重点,扎实认真做好巩固创卫成果百日整治行动,确保创卫成果提升取得实效,按照创卫成果百日整治行动目标,具体实施分三个阶段。 (一)宣传动员阶段(6月18日—6月30日) 在宣传动员阶段,各企业要结合自身实际,开展全方位、立体化的宣传动员工作,确保巩固创卫成果百日整治行动深入人心。同时各企业要根据管理处文件精神制定出工作方案,落实责任人,确保百日整治行动尽快启动,顺利实施。各企业巩固创卫成果百日整治行动实施方案于7月10日前报西安市出租汽车管理处企业管理科。 (二)重点整治阶段(7月1日—8月30日) 在此阶段,各企业要全力推进各项整治工作,要严格对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和行业规范服务“两个标准”,认真按照百日整治行动实施方案进行实施,确保行业车容车貌和服务水平有一个明显提高。 1、加强环境卫生清扫保洁和垃圾收集清运工作。各企业要精心安排,提高标准,建立完善制度和监督管理队伍,认真做好环境卫生清扫保洁工作。一是要积极落实清扫保洁制度。二是对企业和企业临街路面进行冲洗和清扫。三是要及时清理和清运垃圾,做到垃圾日产日清和垃圾容器周围干净整洁,定期进行消毒、消蚊蝇孳生地。四是做好环卫设施的设置和维护工作。 2、集中整治出租汽车车辆乱停乱放和服务不规范行为。各企业要切实加强对驾驶员的安全行车教育和文明服务教育,杜绝乱停乱放、截头猛拐等行为和服务不规范行为。 3、集中整治车容车貌,杜绝不符合要求的车辆上街运营。各企业要认真按照车容车貌标准对所属车辆进行全面排查,发现不符合标准的车辆立即进行整改,坚决杜绝花脸车、破损车上街运营。在重点整治阶段,市出租汽车管理处将适时进行明查暗访,各企业要切实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① 各企业要认真研究本实施方案,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 ② 做好出租汽车驾驶员的再教育和再宣传工作。 ③ 严格执行“四净一亮”标准,始终保持车容车貌干净整洁。 ④ 认真落实规范服务标准,减少投诉,切实提高服务质量。 ⑤ 办公环境干净整洁,垃圾清运及时,灭蚊灭蝇设施完备。 (三)总结提高阶段(9月1日—9月30日) 各企业要在继续整治巩固的同时,认真做好总结,不断完善规章制度,确保制度长效落实。各企业巩固创卫成果百日整治行为总结于9月20日前报市出租汽车管理处企业管理科。 四、要求 1、各企业要严格按照管理处的实施方案,本着责任明确、分工协作的原则,认真制定本企业的百日整治行动方案,进一步细化任务,建立健全检查考核制度。 2、各企业在百日整治行动期间,要积极配合管理部门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工作,并做好自查自纠工作。 3、管理处在百日整治期间将制定详细的检查考评方案,随时对各企业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评比、考核,并将此次考核情况纳入年度目标考核,予以通报。 4、各企业要结合实际,认真总结行之有效的好办法、好经验,进行归纳提升,逐步完善适合企业的长效管理办法和制度,确保创卫成果长久的保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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