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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交通局,西安公路管理局,西安交通运输管理处:
2007年是我市强化治超工作的攻坚年,也是全省治超工作取得重大成果的一年。一年来,各区县交通局和局属各相关单位,严格按照省市政府关于治超工作的要求,从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推进和强化治超工作。通过一年的强化治理,我市公路路况和服务水平明显提升,严峻的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形势显著缓解,道路安全事故率有所下降,货运价格理性回升,全市治超氛围良性发展,执法行为进一步得到规范,运输市场秩序明显好转,治超工作总体上运行平稳、规范,成效显著,干支线公路车辆平均超限超载率稳定控制在3%以内,圆满完成了2007年治超工作的各项目标任务,在全省年终考评中名列前茅。
为进一步激发广大治超人员的工作积极性,稳步推进2008年全市治超工作有序开展,市局决定对在全年治超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现就推荐评比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 评比表彰项目和范围
(一)表彰项目
1.西安市交通系统2007年度治超工作先进集体;
2.西安市交通系统2007年度治超工作先进个人。
(二)评选范围
先进集体的评选,由各区县交通局、西安公路管理局、西安交通运输管理处自行申报,经市局综合评比后选出。先进集体可以是内设部门或基层单位(公路站、路政稽查大队、运管站、治超检测站、货运站场、运管企业)。
先进个人拟评选46名,其中各区县交通局按2名申报(共20名),西安公路管理局按20名申报,西安交通运输管理处按5名申报(不含区县运管站),局治超办1名,由各单位按分配名额推荐上报市局治超办,先进个人原则上从一线路政、运政执法人员和检测人员中评比产生。
(三)评选标准
先进集体评选标准:
1.辖区超限超载率得到有效控制,未因超限超载运输导致路况质量明显下降;
2.宣传工作开展有序,营造出了良好的治超舆论氛围;
3.联合执法开展有序,执法环境良好;
4.执法程序和处罚文书规范,全年无违法违纪行为和经查证属实的群众举报和投诉或媒体批评报道;
5.源头监管到位。
先进个人评选标准:
1.爱岗敬业,执法文明、规范;
2.工作认真,业务熟练,能认真完成上级安排的工作任务;
3.全年无违法违纪行为和经查证属实的群众举报、投诉;
4.在本职岗位上工作表现突出。
二、 评比推荐要求
(一)应严格执行评选标准,充分发扬民主,采取民主
评选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搞好推荐申报工作。
(二)评选推荐工作,应遵循“面向基层、面向一线职工”的原则,如发现违反政策、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其分配名额,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资料报送
治超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初评后推荐的报审表(见附表),要求按一式2份,于2008年2月14日前报市局治超办。
联系人:司飞展
电 话(传真):88276321
附件:1、西安市交通系统治超工作先进集体报审表
2、西安市交通系统治超工作先进个人报审表
二○○八年一月三十一日
主题词:交通 治超 工作 先进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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