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公路水路运输量专项调查工作现已开始,10月份为预调查月,11月份为正式调查月。公路运输量预备调查的主要任务有三项:联系车辆、征求接受调查的意愿、解释自行记录表,各单位专项调查办公室应确保预备调查工作的及时、完整和准确。
各站专项调查小组于10月份领到属于自己分站的车辆样本电子文档后,及时联系样本车辆车主,修改、完善电子文档内的车辆信息,并与车主沟通、预约11月份正式调查的目的、方式等情况,目前不允许更换样本,保证11月正式调查工作顺利完成。
一、10月份具体工作:
各站在市处领取到属于各自单位的样本车辆电子文档后:
1、核实样本车辆的各项信息,如样本车辆信息有变化,应将该车辆各项正确信息及时在电子文档上做以更正,并补充“手机号码、车龄(年)、发动机功率、被访者姓名、联系电话、被访者身份、样本状态”等空白信息,并将“样本状态”一栏按说明做以相应修改,保存文档,一定注意保持样本车辆车号不变(即不允许更换样本);
2、核实并记录样本车辆10月份的“经营收入”、“油耗”,和“是否安装GPS”信息,并标注于下发的电子文档上(自行添加这三项并记录)。
3、车主应接受调查,如该样本车辆经核实确已下线或因别的原因导致该车辆不存在,应在电子文档的“样本状态”一栏做以标注。
4、将负责联系调查该样本车的各运管站或单位工作人员姓名、联系电话也一并标注于电子文档上,以便后续正式调查。
5、各单位将领取到的宣传资料按照省厅的“陕西省公路运输量专项调查宣传方案”的要求做以发放和粘贴,尤其要做好所要调查行政村的宣传工作。
二、 11月份任务
在11月实地调查期间,长安大学将派专业调查员前往各地市对调查的样本车当面询问、跟车调查或电话询问,并填写正式调查表。各单位专项调查办公室应配合省运管局及市处,负责组织长安大学的调查员,按照省运管局各项专项调查工作要求及培训时所讲内容,完成11月份专项调查工作任务。
市处专项调查目办公室联系人:席筱利 雒妮 张钺
联系电话:029-88216194
二○○八年十月八日 |